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分院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科发党字〔2011〕10号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分院和研究所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强化分院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中坚作用、研究所的主体和基础作用,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有效监督、防范风险、改善管理、提高绩效的重要作用,为我院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中国科学院分院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两个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06年院党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科发党字〔2006〕69号)中与两个暂行办法不一致的,按两个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国科学院分院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
2.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