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规定(以下简称“评选办法”),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1. 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 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 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1. 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
2. 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 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三)“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1. 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 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 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四)“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为:
1.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二、推选办法:
(一)推荐候选人
各研究组按照在学研究生数比例推荐上报各类优秀学生,名额比例为:在学人数5人及以下的研究组可推荐1名候选人,在学人数6-10人的研究组可推荐1-2名候选人,在学人数11人及以上的研究组可推荐1-3名候选人:
1. “三好学生”由各研究组直接推荐排序上报到研究生部。
2.“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由基因组生物学研究中心、分子农业生物学研究中心和发育生物学研究中心各推荐3名,分子系统生物学研究中心各推荐1名。“三好学生标兵”需从“三好学生”中推荐,且占用各研究组推荐名额;“优秀毕业生”需在学期间曾经获得过优秀学生称号,不占用各研究组推荐名额。
3.“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会和党团支部分别推荐候选人并经所在研究组按照“三好学生”标准进行审定后上报。
(二)研究所评审
研究所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结果将在公示后上报国科大。
三、材料上报及评选进程
请务必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部:
1. 各研究组:“三好学生”审批表(附件3)及汇总表(附件1)各一式一份;
2. 各研究中心:“三好学生标兵”请先填写三好学生审批表上报,待研究所评审结束后确定评上三好学生标兵的同学再填写并上报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3);“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5)及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一份;
3. 学生会和党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4)一式一份。
研究所将于5月上旬完成评选工作,并对各类优秀学生名单进行5天公示。
四、其他
1.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此前已经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评选。
2.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荣誉证书由研究所管理和发放。
3.国家奖学金(每年下半年评审)评选的基本条件需获得过优秀学生,唐立新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需获得过三好学生标兵,(注:届时已毕业学生不能申报这两项奖学金)。请各研究组和研究中心务必在评选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过程应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举或测评的方式产生。防止轮流坐庄,品学兼优,热爱公益事业,愿为大家义务服务的学生优先。
4.正在参加2022-2023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不占用各研究所名额。
5. 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晓瑜、官湉
联系电话:(010)64807011
E-mail: xiaoyuli@genetics.ac.cn
附件:
1、研究组推荐三好学生汇总表
2、研究中心推荐三好学生标兵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3、“三好学生”审批表
4、“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5、“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2023年4月12日